依然違法的愛:走進全球61個將同性性行為視為犯罪的國家
全球範圍內,婚姻平權立法的擴展與同性性行為入罪化法律的廣泛存在,構成了當今LGBTQ+權利版圖上最鮮明的內在張力。
據現有數據,全球仍有61個國家透過現行法律對同性之間的自願性行為予以刑事追訴,這一數字約為已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數量的兩倍。上述入罪化國家高度集中於非洲大陸,其次涵蓋亞洲、大洋洲及美洲加勒比海地區。
其中相當一部分法律並非源自當地的自主立法,而是歐洲殖民統治時期遺留的歷史法律遺產。以下按地區分類,逐一列明各國現行法律條文及相應刑罰規定。
非洲地區(32個國家)
阿爾及利亞
《1966年刑法》第338條將男女之間的同性性行為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三年監禁及罰款。
布吉納法索
2025年9月,71名過渡政府成員一致投票通過新法律,將所有同性關係(不限於性行為)入罪,處以罰款及兩至五年監禁。
蒲隆地
《刑法》第567條將男性及女性之間的同性性行為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兩年監禁及罰款。
喀麥隆
《1967年刑法》第347條將同性性關係定為犯罪,刑期從六個月至五年不等,並處罰款。
查德
2017年《查德刑法》經國民議會以111票對1票通過,將同性性行為定為犯罪,判處三個月至兩年監禁及罰款。
科摩羅
《1995年科摩羅聯邦伊斯蘭共和國刑法典》第318條將同性行為定為犯罪,處以兩至五年監禁及罰款。
厄利垂亞
《2015年刑法》第310條和第311條將同性性行為定為刑事罪,判處五至七年監禁。
史瓦帝尼(Eswatini)
依據羅馬-荷蘭普通法繼承對雞姦行為的定罪,但無具體量刑規定,實踐中未被積極執行。
衣索比亞
《2004年聯邦民主共和國刑法典》第629條和第630條將同性性關係定為犯罪,即便屬於自願行為,亦被視為對受害者的侵害,最高可判處十五年監禁。
甘比亞
《1933年刑法》原規定最高十四年監禁,2014年修訂後對「加重同性戀行為」增設終身監禁條款。
加薩地帶
英國托管時期《1936年刑法典》第74號令第152(2)條將同性性關係定為「違反自然秩序的肉體接觸」,最高判處十年監禁。
迦納
《1960年刑法》(2003年修訂)第104條不僅將同性性行為入罪,還將「違反自然的肉體接觸」單獨列為犯罪,最高判處三年監禁。
幾內亞
《2016年幾內亞共和國刑法典》第274條將同性性關係定為犯罪,刑期從六個月至三年不等。
肯亞
《2012年修訂刑法典》第162條和第165條將男性間性行為定為犯罪,「男性間猥褻行為」判處五年,「違反自然秩序的性行為」判處十四年。
賴比瑞亞
《賴比瑞亞法典修訂版》第26編第14.74條將同性性行為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三年監禁。
利比亞
《1953年利比亞刑法》(1973年第70號法律修訂)第407條和第408條將同性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五年監禁。
馬拉威
《1930年刑法》(2010年修訂,擴及女性)第153條和第137A條將「違反自然秩序的肉體接觸」及「嚴重猥褻行為」定為犯罪,男性最高十四年監禁,女性最高五年監禁。
茅利塔尼亞
《1983年刑法典》第306條和第308條將同性性關係定為犯罪,男性面臨石刑處死,女性面臨最高兩年監禁。
摩洛哥
《1962年摩洛哥刑法》第489條將與同性別人士發生「淫穢或違反自然行為」定為犯罪,處六個月至三年監禁。
奈及利亞
《1990年刑事法令》(第77章)第214、215、217條將同性性行為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十四年監禁;部分北部州可判處石刑。2013年《同性婚姻(禁止)法》明確禁止婚姻平權及LGBTQ+相關機構。
塞內加爾
《1965年刑法典》第319條(第3款)源自法國殖民立法,將同性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五年監禁。
獅子山
《1861年侵害人身罪法》第61條將男性間性關係定為犯罪,判處十年至終身監禁。
索馬利亞
《1962年立法令》第5號第409條和第410條將同性性行為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三年監禁;青年黨(al-Shabaab)控制地區可執行死刑。
南蘇丹
《2008年刑法》第248條將同性性關係定為「違反自然秩序的肉體交合」,最高判處十年監禁,自獨立以來尚無已知執法案例。
蘇丹
《1991年刑法》(第8號法律修訂)第148條和第151條將相關行為判處五年至終身監禁。
坦尚尼亞
《1945年刑法》(1998年《性犯罪特別條款法》修訂)第138A條將同性性關係定為「嚴重猥褻行為」及「違反自然秩序的性行為」,刑期從三十年至終身監禁不等。
多哥
《1980年刑法典》(2000年修訂)第88條將同性性行為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三年監禁。
突尼西亞
《1913年刑法典》(經修訂)第230條將雞姦行為及女性間性行為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三年監禁,當局有任意拘留相關人員的報告記錄。
烏干達
《2023年反同性戀法》(AHA23)於2024年4月被最高法院維持有效,對同性性關係處以最高二十年監禁,特定情形可判死刑。
尚比亞
《刑法典》(2005年第15號法律修訂)第155條和第156條將同性性關係定為犯罪,判處十五年至終身監禁。
辛巴威
《2006年刑法(編纂與改革)法》第73條將男性間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一年監禁及罰款。
亞洲及中東地區(19個國家)
阿富汗
塔利班2021年掌權後,依據《1976年刑法》重新將同性性行為定為犯罪,根據其對宗教法的詮釋,最高刑罰為死刑。
孟加拉
《1860年刑法典》第377條將「違反自然秩序的性交」定為犯罪,判處十年至終身監禁。
汶萊
英國殖民時期(1906年)始禁止同性性行為。現行《1951年刑法》第22章將男性間及女性間同性性行為入罪,同時將跨性別表達定為犯罪;男性間性行為可判死刑,女性間性行為可處鞭刑。
伊朗
《2013年伊朗伊斯蘭刑法典》第233至241條懲處雞姦行為及女性間性行為,是已知唯一積極執行同性性行為死刑的國家,其他性行為最高可處一百下鞭刑。
伊拉克
2024年4月,議會對《1988年第8號打擊賣淫法》進行修訂,將同性關係處以十至十五年監禁,「宣揚同性戀」(定義模糊)處以最高七年監禁及罰款,接受或實施性別確認手術及「模仿女性」行為處以一至三年監禁。
科威特
《科威特刑法》(1960年第16號法律)第193條將成年男性間(21歲以上)的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七年監禁。
黎巴嫩
《1943年刑法》第534條禁止「違反自然規律」的性行為,最高判處一年監禁;儘管多個法院裁定不得以此逮捕LGBTQ+人士,該條款仍被用於騷擾。
馬來西亞
《2006年馬來西亞刑法》第377A、377B及377D條將男性間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高處公開鞭刑及二十年監禁。
馬爾地夫
《馬爾地夫刑法》第410、411、412條將與同性別人士發生性關係、猥褻行為及「非法婚姻」定為犯罪,處六個月至八年監禁,「非法性交」可處一百下鞭刑。
緬甸
《1861年緬甸刑法》第377條(英國殖民時期遺留)將同性性關係定為「違反自然秩序的性行為」,最高判處二十年監禁。
阿曼
《1974年阿曼刑法》(第7/1974號)第33條和第223條將同性性行為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三年監禁。
巴基斯坦
《1860年巴基斯坦刑法》(英國殖民時期制定)第377條將同性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十年監禁;依據伊斯蘭法律原則,理論上亦可判處死刑。
卡達
《2004年第II號刑法典》第296條和第298條將同性性關係及「誘導或煽動男性實施雞姦」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三年監禁;根據伊斯蘭教法,穆斯林理論上面臨死刑,但該刑罰從未被執行。
沙烏地阿拉伯
無成文法律,依據伊斯蘭教法解釋,可判處鞭刑乃至死刑;跨性別著裝同樣受到類似處罰。
敘利亞
《1949年敘利亞刑法》第520條將同性性關係定為「違反自然秩序的性行為」,最高判處三年監禁;2024年阿薩德政權垮台後,相關法律狀態尚不明朗。
土庫曼
《1997年土庫曼刑法》第135條將男性間性行為定為犯罪,處兩年監禁,累犯處五至十年,為僅存的兩個仍將同性戀入罪的前蘇聯國家之一。
阿聯酋
《刑法》第409條將男性間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低判處六個月監禁,無上限規定;《2016年第7號聯邦法律》第359條將男性穿女裝進入女性專屬場所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一年監禁。
烏茲別克
《1994年烏茲別克刑法》第120條將男性間性行為定為犯罪,處三年監禁,為仍將同性戀入罪的兩個前蘇聯國家之一。
葉門
《1994年刑法》第264條和第268條將同性性關係定為犯罪;未婚男性可判處一百下鞭刑及最高一年監禁,已婚男性可判處石刑,女性可判處一百下鞭刑及最高三年監禁;2024年已有男性被判處死刑的記錄。
大洋洲地區(6個國家)
吉里巴斯
《1977年吉里巴斯刑法》第153條和第155條將男性間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十四年監禁,但實踐中未被執行。
巴布亞紐幾內亞
《1974年刑法》第210條和第212條將男性間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十四年監禁,執法並不普遍。
薩摩亞
《2013年薩摩亞犯罪法》(第10號)第67條將男性間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七年監禁,但實踐中未被執行。
索羅門群島
《1996年修訂刑法》第160至162條將同性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高面臨十四年監禁,但實踐中未被執行。
東加
《1988年修訂犯罪法》第136條、第139條及第142條將男性間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高處十年監禁或鞭刑,但無執法證據;男性以「不正當目的」模仿女性同樣被定為犯罪,最高處一年監禁及罰款。
吐瓦魯
《2008年修訂刑法》第153至155條將男性間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十四年監禁,但無執法證據。
美洲地區(4個國家)
蓋亞那
《1998年刑事法(罪行)法》第352條和第354條將男性間「嚴重猥褻行為」處以兩年監禁,「雞姦罪」處以終身監禁,是南美洲及美洲大陸地區唯一仍將同性性行為入罪的國家。
格瑞那達
《1987年刑法典》第431條將男性間性行為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十年監禁。
牙買加
《1864年侵害人身罪法》源自英國殖民時期,將同性性關係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十年監禁及強制勞役。
聖文森及格瑞那丁
《1990年刑法典》第146條和第148條將同性性行為定為犯罪,最高判處十年監禁。
歐洲編輯部:約翰





